金山网讯 为深入开展镇江刑事被害人公益救助活动,8月4日上午,市慈善总会副会长许能斌、市检察院、金山公益志愿者、媒体和市民记者一行,先后走访了杨金菲和虞翠云两个刑事受害人家庭。在深入了解和慰问受害人家庭的具体情况后,许能斌副会长代表市慈善总会,向两个被害人家庭各发放了5000元的慈善公益救助金。
刑事被害人董士林,生前在丹徒区谷阳镇前北村经营废品收购店。2014年1月14日傍晚遭到犯罪嫌疑人葛有征、孙振垒、“哑巴”抢劫杀害当场死亡。被告人葛有征、孙振垒、“哑巴”家庭困难,至今没有赔偿分文,导致被害人近亲属无法通过诉讼途径获得赔偿,造成杨金菲全家生活困难。“爸爸死了有两年了,妈妈身体不好,爸爸不在了,没有人挣钱了,家庭很困,妈妈要喝药水了......”这是出现在杨金菲9岁女儿日记中的一段话。朴实的语言,却不难体会出在父亲走后,一家人生活的艰难和心酸。经市检察院走访调查审核,董士林被害后,杨金菲上有84岁的婆婆,婆婆长期卧床生活不能自理,下有一个9岁的女儿,仅靠租地种菜养活全家,而我市前期出现的暴雨大风又将其全家赖于生存的蔬菜大棚彻底毁损,导致申请人杨金菲一家人的生活再次雪上加霜,陷入困境。
家住镇江新区大港镇吉祥街新村的虞翠云,交通肇事案的被害人,是本次救助之行的第二个救助对象。2013年 6 月 13 日 8 时许,在由南向北步行横过道路的行人虞翠云被对方撞成重伤。经了解,至今虞翠云身体非常虚弱并大小便失禁,生活不能自理,且其子女均为残疾,家庭生活十分困难。
据悉,自2014年慈善总会与市检察院开展该项目以来,目前已经开展了四批,救助21人次,支付救助金6.5万元。为弘扬慈善精神,提升法制建设,增强志愿服务,巩固司法公益救助成果,今后刑事被害人慈善公益救助继续实施人道关怀,并将与司法部门开展更多的公益服务活动。(金山网记者 王丹 实习记者徐静怡金培玲 通讯员朱秋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