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买卖向来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然而句容某超市老板王某遇到了一件怪事:顾客李某拿了店里的一条烟后没有付钱,就迅速离开,这一举动让做了多年生意的王某始料未及。近日,句容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
2014年8月的一天晚上10点多钟,位于句容市经济开发区的某超市来了一位小伙子。这名叫李某的男子点名要买一条价值600元的高档香烟。
拿到香烟检验真伪后,李某要求老板王某提供一只塑料袋,用于装香烟。正当王某转身去拿塑料袋时,李某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出店外,骑上放在超市门口的电动车,等到王某反应过来,李某已消失得无影无踪。见此情景,王某只好报警求助。
然而,胆大的李某在抢烟得手后没有躲藏,又继续寻找目标。
在经过一家五金制品店门口时,李某看到店内只有两名女童在玩耍,其中一个人拿着手机。李某将车停下,悄悄来到店内,夺走女童手上的手机,骑上电动车溜之大吉。
几天后,李某被警方抓获归案。他交代,在8月份的一个星期内,共抢夺作案4起,夺得手机、香烟等物品,价值4500多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的行为已构成抢夺罪,依法判处李某拘役4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6000元。(刘光亮 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