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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能下”还需要“真下”

发布时间:2015-07-30 09:11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是当前干部制度改革的关键环节。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明确表示,要重点解决干部能下的问题,着力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7月29日《人民日报》海外版)

    据说,这是我国首个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规定,突破性地释放出进一步从严治吏的强大信号。要知道,“能上不能下”是长期制约我国领导干部任免与使用的难点问题之一,使得领导干部队伍稳定有余、活力不足,难以实现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法则。也正因“能上不能下”,一些领导干部追求“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在其位不谋其政。

    领导干部之所以长期“能上不能下”,就是因为没真正建立健全干部优胜劣汰、能上能下,鼓励优秀、鞭策平庸的选人用人机制。

    此番,上述《规定》明确了干部“能下”的六种渠道:到龄免职(退休)、任期届满离任、问责处理、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健康原因调整和违纪违法免职;在原来7大问责情形基础上,追加了5类领导干部问责情形;同时明确了“不适宜担任现职”10大情形。这无疑就明确了干部“能下”的标准,规范了“能下”的方式,疏通了“能下”的渠道,为解决干部“能上不能下”健全了机制。

    这无疑是老百姓之所愿。当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会增强领导干部的紧迫感,有助于倒逼领导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进而奋发有为、务实进取。补上了制度短板,也有助于推进领导干部有序流动,激发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

    破解了“能上不能下”的机制难题,接下来,就要看能否真正执行到位。再好的制度,不能被落实就是摆设。干部“能下”还需要“真下”。

    近年来,也有领导干部因被问责而被调下,或因违纪违法被免职、辞退或解聘,也算是在践行“能下”机制。但其中一些“能下”案例却是虚晃一枪,有的问题官员几乎是被平级调动,有的则是赋闲一段时间后再次“出山”,官复原职,有的甚至违背“N年内不得提拔”之规定,看似是降职降级或免职,实则得到了提拔……故如何保证干部“能下”措施在阳光下真实落实,着实是一大考验。

    要保证“能下”的领导干部实现“真下”,就要在全体领导干部中间树立“能上能下才是正常官场生态”的崭新观念;就要使相关信息公开、透明,以减少暗箱操作的机会;就要对干部“能下”制度的执行情况予以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假下”问题,并对贯彻落实不力者予以追责。(何勇海)

来源: 作者:何勇海  责任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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