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一起轻微交通事故引发路人围观,就在当事人处理事故时,一辆面包车冲向了围观人群,造成了2死7伤的惨剧。这一事故经本报报道后,曾引发多方关注。记者昨天从丹徒区人民法院获悉,丹徒法院已对这起交通肇事案作出判决:面包车驾驶员薛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去年11月16日17时30分,在谏黄公路渔干桥附近路段,一起因电动车与二轮摩托车发生的轻微交通事故现场,引发了同行者与路人的围观。
当事故双方正在协商处理时,薛某驾驶着小型面包车冲向了围观人群,致使围观者朱某当场死亡。同月29日,围观者李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这起事故,还造成了围观者张某等7人不同程度受伤,损伤程度严重者构成重伤二级。
案发后,薛某拨打110报警,主动投案。归案后,薛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肇事事实。
丹徒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薛某驾车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2人死亡,7人受伤,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且情节特别恶劣,依法作出上述判决。(王羱 王璐丹 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