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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满释放难融入社会 社区矫正帮助其回归

发布时间:2015-07-23 00:45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多年狱中生活让我无法适应当今社会,是你们让我重拾信心,并能够自食其力,我一定不辜负你们的期望,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前天,在社区服刑人员心理辅导课上,社区矫正青年黄某对辅导老师许能华这样说道。两年多的时间内,司法工作人员及心理辅导师通过倾情关怀,让黄某重新回归社会。

黄某是句容市白兔镇人。1994年,黄某16岁时,父母因病相继去世,突如其来的变故改变了他的人生,他很快不再读书,整天游手好闲,并与一帮社会不良青年混在一起。两年后,黄某受他人引诱,参与多起违法犯罪行为。1996年黄某因抢劫罪、强奸罪等数罪并罚,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入狱后,黄某积极接受教育改造,并掌握了一定的劳动技能,由于表现突出,他4次被减刑,从无期徒刑最终减为16年零5个月的有期徒刑。

2013年,黄某刑满释放,回到家乡,参与社区矫正。白兔镇司法所心理辅导师许能华告诉记者,刚到司法所参与矫正时,黄某整天闷闷不乐,无精打采,许能华与黄某耐心交流,得知黄某由于在监狱中服刑时间较长,出狱后对社会极不适应,且自卑心理较重,怕与人交流。对此,句容市司法局工作人员与心理咨询师针对黄某采用个别辅导的方式,并经常家访,做好黄某家人的工作,使黄某顺利渡过矫正期。

如今在司法工作人员及心理辅导师的帮助下,黄某已经在句容一家电器厂工作,目前虽然刚工作3个多月,但他已成为车间小组长,喜爱文艺的黄某还学习了多种乐器,闲暇时经常与同事们开展文体活动。(汤倩 张慧 沈湘伟)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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