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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镇江市区孤儿生活费标准上调

发布时间:2015-07-20 02:16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记者昨天从民政部门获悉,7月起我市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正式实施,与此同时上调市区孤儿生活费标准。福利机构供养的孤儿生活费每人每月1520元调整到每人每月1763元;社会散居的孤儿生活费由每人每月1100元调整到每人每月1200元。

此次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提标,首次将监护缺失或监护人无能力监护的两类儿童纳入保障范围:监护人监护缺失的儿童生活费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960元;监护人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儿童、重残重病儿童生活费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

民政部门表示,对于已享受其他救助的困境儿童,按照就高享受原则,不重复享受。同时,发放基本生活费的困境儿童,按照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给予动态价格补贴。(李溟 俞镇)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耿业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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