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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个人信息保护应有明确边界

发布时间:2015-07-17 09:13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历经4次庭审,“网帖举报仲恺区委书记2人被诉”一案有了一审判决。7月3日,惠城区法院一审判处发帖人李红安、出资人代表魏云新均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2人均被判刑一年六个月。昨日,李、魏2人的家属领到判决书后透露,魏云新和李红安均不服这一判决,于昨日委托律师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7月16日《南方都市报》)

    应该说,报道中的内容,只是对案件内容及情形进行了笼统的概述,而更多细节性的东西,外界无从知晓。单从报道来看,被告人之所以不服一审判决,原因就在于举报内容并没有戕害公民个人信息,不构成犯罪。某种程度上而言,罪与非罪之间的争辩,在该起案件中显得尤为突出,正凸显出了现实语境下,官员个人信息保护面临难以解开的症结。

    特殊的身份和地位,决定了官员与常人不同,其个人信息也会面临更多被泄露的可能性。作为普通公民,具有监督官员的义务和权利,对官员的行为、财产等进行监督,并无不可。而且,在现实中,通过公民个人的监督和举报,也曾经曝出了不少的贪腐官员,“老虎”和“苍蝇”最终被绳之以法。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官员个人信息可以被随意泄露,对于某些关联个人隐私的内容,也应该得到相应的保护。然而,在现实中,由于很多被曝光官员确实存在违法违纪情形,举报和曝光内容往往属实。在这种情形下,官员的个人信息即便被泄露,也因为其“罪有应得”,通常被视为正义合法的举报方式。问题是,当官员自身没有问题,公众却将其个人信息予以曝光,行为又该如何认定呢?而且,什么样的信息不可被获取,什么情形才算“非法获取”等等,法律层面的规定处于笼统状态,这也导致了罪与非罪争辩的出现。

    在该案中,一审判决并非最终结果,两名被告人已经提出上诉,还需要由二审法院作出最终的裁判。在法律视野内,对于非法获取官员个人信息的理解,法官、检察官和辩护人之间存在严重的分歧。其实,分歧的存在并不奇怪,正是由于法律规定存在“不同解释”的空间,决定了法律职业共同体就获取个人信息行为的理解出现了不一致。

    事实上,该案进入二审程序,具有积极的价值和意义。从这个方面而言,对法律规定理解的不同,罪与非罪的界限和标准,都缺乏明确权威的说法,致使争议之声甚嚣尘上。由此,个案进入二审程序之后,法院必然会给出一个明确的答案,为以后类似个案的处理,带来更多的示范性价值和意义。更为关键的是,考量个案的结果,必然会厘清官员个人信息保护的边界,让公民懂得如何行使监督权,避免对官员个人信息造成“误伤”。(刘建国)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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