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昨天,镇江日报《微信“独生子女奖励金”是谣传》引起众多市民关注。关于如何领取一次性奖励金,符合什么条件的人可领取,独生子女费发放的标准又如何,很多人仍然一头雾水。昨天,记者咨询市卫计委相关人员,了解具体相关政策。
对于持独生子女证的年老奖励政策,市卫计委相关处室负责人表示大致分为三种情况:
一是持有独生子女证的退休职工,在办理退休证以后,加发退休金的5%或一次性奖励3000元;
二是持有独生子女证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在年满60周岁后到社区登记,可以享受计划生育一次性奖励3000元,“这个政策是去年7月正式实行,每年7月1日—9月30日办理。”
三是持有独生子女证的农村非从业居民,在年满60周岁后到村委会登记,可享受每月80元的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金。
对于持有独生子女证的居民,从领证之后起至孩子14周岁止,每年还可领取不低于2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记者 曾海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