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15日19时45分,在104国道1189公里加900米(句容市天王镇白沙村附近)处,发生一起两辆二轮摩托车碰撞的交通事故。民警到达现场发现两车驾驶人均涉嫌酒后驾驶,经现场呼气酒精含量检测,两人均超过醉酒驾驶标准。
句容交警大队天王中队民警接警后,在现场发现两辆肇事摩托车受损并不严重。经了解,两车驾驶人分别为叶某(男,54岁)和刘某(男,52岁),均为天王镇本地人,两驾驶人也受了轻伤,但民警发现两人均有酒后驾驶嫌疑,遂在事故现场对两驾驶人进行了呼气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叶某为132mg/100ml;刘某为96mg/100ml。两人均超过80 mg/100ml的醉酒驾驶标准,后民警将两人带至医院提取血样待进一步检测。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张正龙 张兆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