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留守儿童面临的诸多问题,需要“取消”留守儿童问题产生的原因。在这些原因暂时无法“取消”的情况下,必须加大“治标”的力度,通过切实做好“治标”工作,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赢得必要的时间,创造更好的条件。
暑期来临,留守儿童监护管理面临更大的困难。6月14日,河南邓州市一名12岁女童为救落水弟弟溺水身亡,姐弟两人都是留守儿童。近日媒体梳理了一组与留守儿童有关的数字,让人心情无比沉重:我国目前有6100多万留守儿童,在全国儿童中占比21.88%,在全国农村儿童中占比37.7%;全国每年有近5万名儿童死于意外伤害,其中大部分是留守儿童;2014年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49.2%的留守儿童过去一年中遭遇过不同程度的意外伤害。
留守儿童问题是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中产生的一个社会问题。没有父母的监护和陪伴,很多留守儿童无力抵御来自外界的凶险,溺水、交通事故、被性侵等意外伤害和人身伤害,给他们的人身安全和身心成长蒙上阴影。如何采取有效的应对和防范措施,改善留守儿童的生活学习环境和安全状况,已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
留守儿童问题引起了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重视与关切,但解决问题还缺少系统的改革举措和有力的政策安排。公益组织“上学路上”上月发布的《中国留守儿童心灵状况白皮书》显示,全国15.1%的留守儿童几乎全年见不到父母,4.3%的留守儿童全年接不到父母一个电话。这么多留守儿童全年见不到父母,甚至全年听不到父母的一声问候,这固然有父母工作忙或难以承受相关费用的客观原因,同时肯定也有一些父母主观上对孩子重视和关心不够的原因。应该说,一些外出务工的父母对留守在家的孩子是如此态度,本身也是“大环境”对留守儿童保障和关怀不力的一个缩影。
从根本上说,要解决留守儿童面临的诸多问题,需要“取消”留守儿童问题产生的原因,这在逻辑和实践上有两个办法,一是农村和相对落后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得到大幅改善,孩子的父母在家乡能实现就业创业,不再需要背井离乡外出务工;二是城市充分善待进城务工人员,为他们提供不失基本水准的公共服务与保障,包括为他们的随迁子女提供公平的教育服务,使外出务工者可以带着孩子在城市生活,让孩子无需长期在家留守。
这两个办法都是着眼于“治本”的长久之计,不可能朝夕之间一蹴而就。当务之急是,在留守儿童问题产生原因暂时无法“取消”的情况下,必须加大“治标”的力度,通过切实做好“治标”工作,为“治本”赢得必要的时间,创造更好的条件。对农村和相对落后地区而言,政府要全面掌握留守儿童的数量、分布、动态等基本状况,建立保障和关怀留守儿童的工作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稳定持续、监督有力、严格问责的政策措施,并鼓励、支持公益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留守儿童工作,坚决杜绝留守儿童无人监护、“自生自灭”的现象,最大限度防止留守儿童遭遇各种意外伤害和人身伤害。
另一方面,城市作为劳动力流入地,在吸纳并受惠于进城务工人员付出的劳动的同时,应当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权益保障纳入城市社会保障范畴,把他们接受义务教育纳入城市公共服务体系。值得警惕的是,我国城市在这方面本来就做得不好,现在一些城市更是走上“回头路”,不断抬高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上学、升学的门槛,把一些已经或准备在城市就读的流动儿童“赶”回原籍,“逼”成留守儿童。这些做法恶化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生存环境,成为诱发和加重留守儿童问题的重大隐患,与改革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是背道而驰的。
留守儿童不只是一组枯燥的数字,而是一个个鲜活的生命,留守儿童的人身安全和身心成长如果得不到应有的保障,将是整个社会无法承受的永远的痛。如何让儿童不再“留守”,让骨肉不再分离,让城市化进程具有人道的高度,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必须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潘洪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