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务院12日高调介入中国警方拘留涉嫌犯罪的“维权律师”一事,指责中方“有组织扣留”一些“和平捍卫他人权益”的人士。美方的这一“定性”与其以往在人权领域向中国发难一脉相承。
然而区别是,过去中国比较弱时,美方的指责像是“人权大棒”,如今它的指责像是粘在中国人脚底的一块泡泡糖。不会有人认为美国务院的这番话有什么实际作用,它只会让中国多少有点不舒服,其程度同鞋被脏东西粘在地板上差不多。
这件事是中国的内部事务。这句话的含义之一是,让对锋锐律所涉案律师的抓捕得到中国律师界更广泛的理解,让此事最大限度地促进中国民主法治建设,比我们思考如何回击美方的指责或许更重要。
毋庸讳言,律师界内有人对警方的这次行动存在困惑,这或许有一部分来自于行业内部的“同病相怜”,就像有记者犯案被抓时,新闻圈内会天然多一些人觉得有必要帮着说几句话。还有一部分来自对民主和法治边界的长期争议,不能不说,西方价值观近年来对这个领域渗透了大量影响,使得一些相当重要的基础性共识遭到了破坏。
少数死磕派律师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这需要通过法庭的审理最终确认。如果最终裁决支持警方行动,还需要通过有说服力的传播,让一些存在困惑的律师看到相关证据。整个过程的公开透明十分重要,因为此次行动的意义不仅是打掉一个“严重犯罪团伙”,它还要帮助其他死磕派律师和公众共同厘清正当维权与违法滋事之间的界线。
美国务院宣称被抓律师是在“合法地挑战政府政策”,这种主张是西方势力与中国死磕派律师和他们支持者彼此呼应的支撑点之一。必须要摧毁这样的支撑点,但摧毁它们的方式不能是大批判,而只能通过对被抓者依法进行公开、公正的审理来实现。
由于深受西方影响,中国国内会有少数人对抓捕犯案死磕派律师一直抵触到底,但大多数人会接受法庭审理传递出的信息,因此这是中国社会通过具体案例就何为法治形成和扩大共识的一个机会。
除了美国务院,台湾、香港一些极端力量也出面指责内地公安的抓捕行动,客观说,它们的表现令内地公众反感,民间会有一些人认为,被这些外部势力支持,说明被抓者的确不是什么“好人”。
然而国家的处理要跳出外部因素的干扰,要坚守事实,坚守法律程序。全球化环境下,中国内部的反体制因素有可能与外部因素产生相当错综的勾连,它们哪些是对此案有定性意义的,哪些是普通意义上的,一定要区别开。
打掉一个有“维权律师”涉嫌参与的犯罪团伙,不仅要实现中国社会治安的进一步平稳,还要力促国人在中西意识形态的争议点上更加自信和团结,这既是法律和治安之战,也是人心争夺战。而我们向后一场战役的投入程度,一点也不应当比对待前一场战役的认真程度低。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所有违法犯罪者都须受到惩处,哪怕这当中有一些人是律师。让接下来无可挑剔的司法办案过程来证明这个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