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镇江新闻  >   镇江新闻 - 要闻

镇江试点推行自我声明公开制度 企业产品标准无需“备案制”

发布时间:2015-07-10 01:14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近日,镇江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率先对其产品标准Q/321100ZY·J02·16-2014《摆线转阀式扭矩放大器》自我声明公开,成为我市首家自我声明公开产品标准的企业。记者从市质监局了解到,从今年的6月30日起,全市生产经营者的企业产品标准将由“备案制”改为“自我声明公开”。

“以前办理产品标准备案,一般需要7个工作日,而昨天完成这些,我只花了17分钟。”镇江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焦文瑞是我市首位该制度的体验者,他对此赞不绝口。

为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市质监局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对实行了20多年的标准备案制度进行改革。根据《江苏省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今后我市企业的产品标准备案,可以不用到现场进行书面备案,而是直接登录国家企业产品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pbz.gov.cn)并注册,填写信息并上传产品标准文本电子版即可完成备案。

企业既可以选择公开标准全文,也可以选择公开企业产品的主要技术指标。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后,因生产经营活动中确需标准备案证明的,可以向当地市场监管局申请出具《江苏省企业产品标准备案证明书》。今后,市民登录相关网站也可以查看相关产品的标准。(邵国兴 仲晨 王露)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耿业宏
分享到:

金山论坛】 【打印】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