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昨天记者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2015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公办本科院校第1小批的投档录取工作已经开始,第2小批将于7月10日投档,第3小批将于7月12日投档。
艺术类公办本科第1小批为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211”院校以及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非美术类等校考专业,按院校确定的合格名单投档(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线上全投,其他院校文化分180分以上全投),由高校按照招生章程预先公布的规则择优录取。
据了解,艺术类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实行平行院校志愿,其投档原则是“满足等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艺术类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投档原则是对文化分达线、专业合格的考生,按照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艺术类院校如对必测科目提出等级要求,则投档时还需符合院校提出的等级要求:使用音乐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省控线的考生,按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不超过1:1.05),按照“满足等级,专业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参照文科类、理科类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办法投档;使用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省控线的考生,按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不超过1:1.05),按照“满足等级,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参照文科类、理科类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办法投档;对报考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且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到相关招生院校自行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对报考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以外的其他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且专业合格、文化分达省控线的考生,按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院校将对进档考生按本校招生章程中预先确定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古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