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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3万余户市场主体逾期未报年报
目前仍可补报,但经营行为将留“污点”

发布时间:2015-07-08 01:44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今年6月30日,是2014年度企业报告报送最后截止日,未按时报送的企业将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昨天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镇江市场主体年报率为85.1%,3万余户市场主体逾期未报,将在今后的经营行为中留下“污点”。

去年起,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正式取代年检制度,在全市范围实施。企业需要在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间登录相关网站,报送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开业、歇业、清算存续状态等上一年度的年报。截至2015年6月30日,全市应参加2014年度年报申报的市场主体约20.63万户,已申报市场主体约17.55万户,年报率为85.1%。

据市工商局个企处副处长汤维华介绍,虽然全市的年报率居全省第二,但仍有3万余户市场主体未按期公示年报。在他看来,如此众多的经营户逾期不报,有些出乎意料,“登记制度改革,年报制度只要在网上提交书面的材料就可以,比以前年检方便多了,按理说不应该有这么多经营户不递交年报。”

记者从工商部门了解到,目前已对这3万余户市场主体启动载入经营异常名录程序,这些经营户将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受到制度规定的某些限制。“需要提醒的是,逾期未报的经营者还有机会补救。”汤维华表示,目前相关市场主体仍然可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申报年报,补报的年度报告公示后,可以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核后就能移除经营异常名录,恢复正常状态。“当然,补报并不意味着能完全弥补此前的信用异常。”汤维华表示,市场主体只要没有按期年报,即使移除异常名录,还是会在监管档案中留下永久的“污点”记录。

近期,工商部门还将对已参加2014年度年报的市场主体开展不定项抽查。其中,被抽查市场主体公示的年报信息如果存在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也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并向社会公示。(李溟)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耿业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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