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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上半年企退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

发布时间:2015-07-04 00:00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从2015年7月1日起,对2015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办理退休、退职及按月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

此次调整仍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增发相结合的办法,具体参照《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普遍调整基本养老金或生活费。

据了解,对上半年办理退休手续等人员的养老金普遍调整方法如下:一是退休、退职及按月领取定期生活费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的固定额;二是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缴费年限。尾数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三是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按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生活费)乘以3.5%计算增加额,计算额见分进角。

适当增发是指对于2015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到达70周岁、75周岁以及80周岁的退休人员(以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为准),从7月1日起每人每月分别增发40元、20元和20元。退职及按月领取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30元、20元和20元。(蒋晓波 沈春来)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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