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近日,南京市公布了《南京市公共自行车管理办法(听证会稿)》,其中一条提出:租用公共自行车的市民须满足12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的条件(其中12周岁以上至16周岁以下的,应当在同行的成年人监护下骑行)。这条规定一出立即引发不少市民的热议。
昨天,记者从我市公共自行车管理部门了解到,我市公共自行车也有这样的规定。在使用市民卡开通租车功能时,市民须持本人身份证,并签署一份租车合约,合约规定年满70周岁的市民不得开通租借公共自行车的功能。
超过70周岁,租车功能将被停用
市民李大爷今年71周岁,2013年就办理了公共自行车卡。自行车就是他的平时的代步工具。年初时,他的公共自行车卡突然不能使用了,咨询后发现,原来是超过了租借年龄,卡被注销。
“骑自行车方便啊,堵车时也能自由通行。”对于70周岁以上的老人不能租用公共自行车的规定,李大爷表达了自己的看法,“什么年龄段可以骑车,什么年龄段不允许,我认为这个并不是绝对的。骑车也是锻炼身体的一种方式,对身体有好处。”
市城管局公共停车管理处主任蒋展伟说,原先的公共自行车卡目前已经停止办理。新办理用户,可至市民卡办卡点,办理市民卡,再开通市民卡租借公共自行车的功能。开通租车功能的一条标准就是年满16周岁、不满70周岁。70周岁以上老人不予开通该功能。
为何会有这样的规定呢?蒋展伟介绍,之所以年龄限制在70周岁,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参考了驾驶证的申领年龄,最高不得超过70周岁;其次也参照了其他城市公共自行车这方面的规定。最重要的还是出于安全方面的考虑,70周岁以上的老人相对来说骑自行车安全隐患较大,易发生交通事故。
市民热议:能否有效监管是个问题
采访中不少市民表示赞同,家住万科魅力之城的李女士表示,家里老人都70多岁了,虽然腿脚还很灵活,但是一想到让他们骑自行车出门还真是不放心。“年纪大了,还是步行或是坐车安全一些。”
像李女士这样想的市民不少,当然也不乏对这一规定提出质疑的市民。从事法律相关工作的王先生说,这一规定直接剥夺了70周岁以上的市民骑公共自行车的权利,合法性有待考量。“按交通法规定,70周岁以上的老人,是可以驾驶小型自动挡车辆的,那自行车怎么就不让骑了呢?”
还有市民提出,虽说有办卡限制,但是老人如果想骑车,借家人的卡也可以骑。“实际监管上,能否真的做到不让70岁以上的老人骑车,恐怕还有难度。” (潘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