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近日,润州区市监部门接到一起投诉,消费者刘先生购买的电视机因为损坏去商家请求售后服务,却被商家告知更换一台价值只有原电视机一半的产品。
据了解,刘先生于2012年5月3日购买了一台TCL牌46寸液晶3D电视,价格为7490元,今年4月10日打开看的时候发现屏幕出现大面积绿屏,因为刘先生购买了一年延保,主要部件保修三年,而电视机屏幕属于主要部件,在保修范围内,因此他打电话给商家请求售后服务。4月13日商家工作人员前往查看之后表示需要带回检测。
刘先生表示,商家将电视带回检测后,一个月后商家回复,相关配件还没到位,无法修理,建议他贴700元换一台其他型号电视。刘先生查询后得知,更换的电视其实是TCL的淘汰产品,拒绝了。前不久,刘先生再次致电商家,商家告知消费者更换另外一台电视机,但是不带3D功能,价格也只有3300元左右,为原来刘先生购买的电视机价格的一半。
接到投诉后,润州区市监部门工作人员随即赶往现场了解情况,对商家的服务态度进行了批评教育。在调解下,双方相互达成协议,商家售后服务部为刘先生更换一台同型号、同功能的电视。(金恺 范海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