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镇江新闻  >   镇江新闻 - 要闻

市区低保标准提高到610元/月
市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部署相关工作

发布时间:2015-06-25 01:45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昨天下午,市长朱晓明主持召开市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市区城乡低保提标等工作。

会议认真听取了关于提高市区城乡低保标准和集中供养孤儿保障标准的情况汇报,强调指出,提高这两项保障标准,是市委、市政府今年实施的“特困群体托底保障工程”中的重要任务,事关民生改善,事关社会和谐,必须高度重视、扎实推进,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会议明确,自今年7月1日起,市区范围内城乡低保标准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610元;集中供养孤儿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763元。

会议听取并讨论了《消除市区老旧城区内无卫生设施户的工作方案》,指出做好这项工作有利于提高居民居住质量、有效提升城市形象,是以人为本、改善民生的具体体现。会议要求,各相关属地和实施主体要强化责任落实,抓紧制订方案,尽早启动实施,把老旧城区改造成为设施齐全、生活便利、环境优美的新型城市社区;要创新工作举措,对确有保留价值的片区认真做好有机更新等工作,留住城市的历史和文化;要严明工作纪律,加大督查力度,抓好序时推进,确保2020年全面完成任务。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镇江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会议强调,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是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综合改革中一项重要的制度创新,对于推动主体功能区制度实施到位,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生态领先、特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要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执行到位。会议要求,对该《办法》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

会议认真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和《镇江市消火栓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下发实施。

会议还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和华电句容二期扩建项目建设有关事项,要求修改完善后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郑办)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耿业宏
分享到:

金山论坛】 【打印】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