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90后女子徐某经不住朋友相劝,喝了不少酒,头脑昏沉沉的她竟开车离开饭店,导致自己与他人驾驶的轿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事后,徐某不仅要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同时,法院判定徐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不仅判处拘役,还罚了款。
2014年12月,90后徐某与好友相约在扬中市一家饭店吃饭,开始时,徐某就申明平时很少喝酒,然而好友没打算就这么“放过她”,徐某经不住好友的一再相劝,也放开喝了。到底喝了多少,徐某自己也说不清了。等她完全清醒时,事故已经发生了。“只感觉到一股撞击力,头昏沉沉的,事故的具体经过已经记不清了。”徐某这样对民警说。
据警方调查,徐某是在扬中某大道行驶时,与王某驾驶的小轿车相撞,导致两车受损。镇江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检验鉴定,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317毫克/100毫升,达到醉酒标准。
扬中法院审理后认为,徐某严重醉驾,已构成危险驾驶罪。由于徐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赔偿了王某的损失,取得了对方的谅解,因此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就此,法院一审判处徐某拘役四个月,罚金人民币4000元。(王辉 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