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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与前妻大打出手后 又将“情敌”捅伤

发布时间:2015-06-19 02:15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本想和前妻谈债务,却因一时冲动,持刀重伤“情敌”。近日,男子徐某被扬中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

今年1月,徐某来到扬中某家具店,与前妻王某商谈债务问题。徐某与王某2014年协议离婚,双方约定,由徐某承担两人所欠债务。在偿还债务过程中,徐某发现实际所还债务与王某所描述的债务总额存在重大出入,于是来到王某经营的家具店找她理论。

双方一言不合发生争吵,徐某于是持木棍殴打王某。得知消息的李某赶到现场劝阻,却加深了徐某的愤怒。

原来,李某与王某是合伙人,共同经营家具店。徐某本就怀疑李某与他前妻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看到李某到来,徐某更是怒火中烧。一时冲动之下,徐某用随身携带的折叠刀刺向李某,王某急忙上前拉架,也被徐某刺中。后经鉴定,李某的损伤构成重伤二级,王某的损伤构成轻微伤。(王辉 陈路)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耿业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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