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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面“锦旗”,何扰之有?

发布时间:2015-06-17 09:18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据6月16日《南方都市报》报道,近日,因与当地一家建筑公司产生劳动纠纷迟迟未得解决,张蓬冲与工友等数十人先后到平顶山市湛河区政府和市公安局反映诉求,同时给该市人社局、公安局先后各送了一面“不作为奖”锦旗,随后张蓬冲等四人被当地警方以涉嫌扰乱单位秩序为由处以行政拘留。

    给政府部门送“不作为”“不为人民服务”等锦旗,其他地方早有很多先例,但从没出现当事人被抓现象。平顶山警方首开先河,冷不丁给出的对策是:这种情况你们不抓我来抓!

    警方抓人的理由是张蓬冲等人“涉嫌扰乱单位秩序”。综观当事人行为,他们除了携带一幅引人眼球的“锦旗”,与此前历次维权上访(到当地多个政府部门求助)应该没有太大区别,这次甚至连大门都进不去,何以就对相关单位的秩序构成了惊扰?更何谈“严重影响”?

    抓人非同小可,司法约束郑重其事。莫说入刑,就是行政拘留,从行为到后果的证据锁定也应环环相扣。打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明确表述为“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并致使其工作“不能正常进行”。对照之下,平顶山人社局、公安局两家单位就算矫情地自认为被张蓬冲等人送“锦旗”的行为有所“叩扰”,乃至“扰乱”,也不至于被认定为工作“不能正常进行”吧!

    “扰乱单位秩序”明显于法无据的情况下,平顶山警方不惜小题大做,对当事人“欲加之罪”,让我们不难察觉这更像是他们“脆弱的心”受到了惊扰,他们更多是为自己的颜面而蓄意报复。

    由“不作为”转而“乱作为”,就事论事,当事警方人是肯定抓错了,但话还得往回说一说。上门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苦苦哀求也好,搞点花样引人关注也罢,张蓬冲等一群农民工本质上还是在向政府求助,并且并没有采取诸如爬塔、堵路之类的极端行为,他们的境遇理当得到重视,问题应切实解决,否则,如果任由他们维权无门,就是给那些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老赖留下可遁之路。(王景曙)

来源: 作者:王景曙  责任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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