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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塌楼大片”三集连播,是剧中还是剧终?

发布时间:2015-06-15 10:13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6月14日凌晨6时左右,遵义市红花岗区一居民楼发生局部垮塌。记者从遵义市红花岗区委宣传部了解到,发生局部垮塌的楼房是位于该区延安路五金市场内的一栋9层老旧居民楼,有群众对现场的描述是:正在卧室里看电视,突然发现客厅瞬间消失了。(6月14日《法制晚报》)

    又是一起塌楼事件,又是发生在贵州。屈指算来,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这已经是第三起了。第一起塌楼发生的时候,当地有关部门说:这是天灾,是泥石流惹的祸。第二起塌楼发生的时候,当地给了我们一个“中国好邻居”,没有反思倒是在大力宣传好人精神。到了这第三起塌楼事件,不知道贵州方面又会给我们怎样一个说法?难不成要把塌楼推给“楼房陈旧”?

    目前,最重要的就是救人,但是和救人同样重要的则是反思:“塌楼连续剧”已经在一个月内播到了第三集,是否已经是剧终?对于监管部门来说,应该思考的是,究竟拿什么终结下一个“瞬间消失”的楼房?

    笔者以为,要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其一,普查陈旧楼房。监管部门要按照国家的规定,对于使用年限超过一定期限的楼房,进行安全性能检测。要动用现代科技手段,逐个检测陈旧楼房。需要加固的要及时加固,不能加固的要疏散群众。其二,检验特殊楼房。所谓的特殊楼房,是指陈旧楼房之外的、地理位置特殊的楼房。其三,追责质量问题。正如这个半夜突然倒塌的楼房一样 ,固然陈旧会是倒塌的因素之一,但陈旧不会是倒塌的必然。所有楼房的建设,都有质量标准。当初建设的时候实施的是什么样的标准,这需要严格的核实。如果是在使用年限之内倒塌的,这无疑会和质量有一定的牵涉。如果已经到了使用年限,属于“过期产品”,这就需要追究安全部门的责任。

    无论“瞬间消失的客厅”是否属于质量问题,都需要一场到位的反思。安全问题不是儿戏,楼房的安全涉及千家万户。(郭元鹏)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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