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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上公交”安保模式值得尝试

发布时间:2015-06-12 09:16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近日,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发布《济南市交通运输局公交车安保项目标书公示》,政府将出资3000万为省城公交车购买安保服务公司专业服务。暂定15条大运量公交线路,每辆公交车必须配备1名保安,保证乘客安全。记者了解到,这是山东省内首次以政府财政资金形式购买公交车安保服务。

    (6月10日新华网)

    当地市民将政府为公交车配置保安的做法,称为“公交保镖”、“公交保安”。无论称呼是什么,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安保人员,可以编织安全出行网络。

    但是,这种政府出资的做法,也遭到了不少非议。具体来说,主要观点有这样几个:其一,公交公司是赢利单位,需要安保却不能由政府出资;其二,公交安全涉及很多问题,保安没有执法权;其三,仅仅依靠保安未必能确保公交安全。

    应该说,这些观点都有道理。但是,对于新生事物,更应给他们一次摸着石头过河的机会。公交公司确实是赢利单位,但是公交也是民生项目,由政府出资购买安保服务也可以理解。毕竟,公交的安全牵涉的其实是公众的安全。政府为公交车购买安保服务,其实是为公众购买安保服务,这有何不可?

    再者,公交车虽然是短途运营,但是其危险因素一点不比火车、飞机少。在飞机、火车上都是有安保人员的,用保安来填补公交车上安全保卫的漏洞有何不可?

    公交车上的安全保卫其实也很重要。近年来国内发生在公交车上的一幕幕已经证明:为了争夺座位,一老头将女乘客的耳朵咬破;一小偷在公交车上行窃,被发现后竟将乘客打成重伤;一歹徒携带汽油上了公交,在车内将汽油点燃。这样的事情发生的时候,作为公交车的司机和乘务员来说,他们未必有制止的力量。而配备了训练有素的保安之后,即使不能完全杜绝此类事件,最起码可以减少。

    “保安上公交”的安保模式,需要思考的就是执法权的问题。保安不同于警察,受到了各种制约,该如何确保他们既能发挥作用,还不触碰法律底线,这是当地政府最需要解决的问题。

    总之,“政府为公交车配保镖”,虽然存在瑕疵,但是总体而言,公众是受益者,不妨且慢吐口水,看一看这种安保模式尝试之后的结果。(郭元鹏)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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