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镇江新闻  >   镇江舆情

“百岁乞丐”街头乞讨谁之过

发布时间:2015-06-12 09:16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6月9日,一则“103岁老人在郑州街头乞讨”的消息传遍网络,本该颐养天年的年纪,却要沿街乞讨,不免令人心酸。6月10日,商丘市人民政府通过微博回应:老人家有三儿两女,生活应该没问题。据了解,老人出来乞讨是为了给小儿子贴补家用,一年下来要给儿子一两万。(6月10日新华网)

    以103岁年龄,完全可以在家颐养天年了。此新闻一经报道,就引起了网友的广泛关注,大家在纷纷探听老人背后有何凄苦身世的同时,也把矛头指向了当地政府相关部门。

    但不得不说,最开始报道乞讨老人的媒体,多少摆了一个乌龙,事后证明老人不但不是“没有子女”,反而是家有三儿两女,自己也有每月300元的养老补贴。事情被曝光后,商丘市政府通过微博给予了回应,甚至河南省民政厅也专门召开新闻通气会对老人的情况给予说明。因此,网友把矛头对准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明显不公平,因为在整起事件中,政府并没有明显的责任和过错。对于一个衣食无忧的老人,政府总不能限制他外出吧?

    应该对百岁老人乞讨负主要责任的,显然还在于老人的子女。三儿两女五个孩子,哪怕一个孩子每月给老人100元钱,老人也有500元钱,再加上每月300元养老补贴,在当地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应该没什么问题。而按照老人自己的说法,他出来乞讨是为了给小儿子贴补家用,老人的儿子对老人每次乞讨来的钱,为什么能够心安理得地接受呢?

    我们不知道这个家庭内部对老人的赡养有什么协议,但如果老人真的面临无人赡养,衣食无着的地步,当地政府就应该及时介入,做好老人家庭内部的协调工作,安排好老人的赡养问题。实在不行,还可以以法律援助的方式帮助老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反过来说,如果老人的子女有能力承担赡养的责任,同时又让老人出门乞讨为自己补贴家用,那么其法律意识、孝德观念,就很值得怀疑了。

    通过这件事,再次暴露出当今社会孝德意识的缺失。当人们还在围绕着子女“常回家看看”入法而争论不休的时候,河南商丘这位老人却不得不为了子女“常出去转转”,因此,重拾孝德意识,加强法律和制度守护,无疑是目前更应该做的。(苑广阔)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张明
分享到:

金山论坛】 【打印】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