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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单独补考”是一种激励和认同

发布时间:2015-06-08 09:15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杨朝清

海南省儋州市民族中学高三男生韦智贵6月3日见义勇为被歹徒砍伤,因此错过今年的高考。根据海南省委书记罗保铭指示,海南省教育厅负责人表示,将向教育部专项请示,拟按照相关规定,参照兄弟省份的做法,给予韦智贵同学单独补考和录取,不让其错失继续深造的机会。(6月7日中国新闻网)

对他人的遭遇有着敏感的反应能力,当别人需要帮助的时候能够挺身而出,见义勇为的背后,有着朴素人性和共同体意识的闪光。在道德式微、利他行为动力不足的当下,见义勇为所体现的责任和担当,正是陌生人社会弥足珍贵的品质。而高三学生见义勇为,显得更加难能可贵。

高考作为社会流动的重要渠道,承载着高三考生及其家长关于教育改变命运的迫切愿望。为了能够顺利参加高考,大多数人都会小心谨慎确保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尽可能远离安全风险。柳艳兵、易政勇也好,韦智贵也罢,明知向前一步是危险,却依然选择“该出手就出手”;这样的男儿本色,既让人感动,也给人以前行的动力。

成本由个人承担,收益却是全社会共享,让见义勇为在某种程度上陷入了“搭便车困境”。换言之,韦智贵的所作所为,守卫了社会正义,也需要全社会给予他一定的激励和认同。而对于见义勇为的高三学生来说,拥有上大学的机会就是最为直接也最有效力的激励手段。

数年前,对在重大地质灾难面前表现突出的高三学生,一些知名高校伸出了保送录取的“橄榄枝”。这样的做法虽然让“少年英雄”迈进了名校的大门,却也在某种程度上损伤了社会公平——高考作为一种人才选拔制度,机会平等是其核心生命力;而保送名额另辟蹊径,让见义勇为者绕过了激烈的高考竞争,轻而易举地成为名校学子。

见义勇为需要激励,却并不需要谬赏。所谓“谬赏”,用著名社会学家孙立平的话说,就是将应该的提升为要褒奖的,将不太应该模糊为应该的。“见义勇为保送名校” 看似锦上添花,实则上破坏了教育公平——见义勇为者在道德考场取得高分是一回事,在高考竞赛场却不见得都是佼佼者;不同的领域有不同的评价标准,少数道德模范违法犯罪,上演“变形记”,就是一个佐证。

和保送名校相比,“单独补考”既不破坏高考的机会公平,也对见义勇为者进行了补偿和激励,让韦智贵感受到来自全社会的认同和关心,是一种双赢之举。说到底,激发人们的向善向好之心,需要的不是“谬赏”,而是让见义勇为者得到及时的保障,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对于高三学生而言,见义勇为错过高考的机会成本,需要“单独补考”的制度补血。

来源:西安晚报 作者:杨朝清  责任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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