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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计划开征工地扬尘排污费

发布时间:2015-06-05 00:27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今年6月5日是第44个世界环境日,也是新《环保法》实施后的首个“环境日”。昨天上午,市环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镇江市2014年环境状况公报》。据了解,去年我市环境质量保持稳定,部分环境指标有所改善,其中水环境质量居全省第三。为了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我市计划开征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控制工地的扬尘污染。

在公报中,一组数据清晰地反映了我市2014年环境质量的整体情况:地表水优于Ⅲ类水的比例为68.8%;环境空气质量良好以上天数比例达到65.9%;长江干流水质保持在优良状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环境功能区噪声达标率为100%。此外,群众较为关注的辐射环境方面,去年我市核技术应用等重点污染源企业周围辐射环境质量均在江苏省天然本底水平范围,针对移动通信基站、输变电线路(站)等引发的射频、工频电磁污染信访监测中也均未发现异常情况。

发布会现场,针对市民近期反映较多的秸秆焚烧问题,市环保部门表示,今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已经全面展开,市直和各辖市区部门与镇(涉农街道)实行秸秆禁烧挂钩包干,并与挂钩乡镇捆绑考核。此外,各辖市区还要向市、镇(涉农街道)向辖市区、村组向镇(涉农街道)层层缴纳风险抵押金。完成禁烧任务将全额返还,并进行奖励,如果发现着火点,则按考核办法扣减风险抵押金。

近年来大气污染问题日益受到关注,为了控制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我市正在制定《镇江市城市施工工地征收扬尘排污费征收管理办法》,计划对市施工工地征收扬尘排污费。环保部门透露,工地扬尘排污费的收费范围包括本市行政城市区域内的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拆迁工程、水利工程、绿化工程、道路桥梁施工工程等施工活动,并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工地,由建设单位负责缴纳。其中,不产生地面扬尘的地下工程免收扬尘排污费。环保部门表示,目前这一管理办法正在积极起草中,正式征收后,相关费用将专项用于环境污染防治。(李媛 王小月)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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