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6月1日起,我省“三证合一”登记申请材料全部要上规矩了。作为此项工作的试点城市之一,“镇江经验”被部分吸收进了最新公布的“省规范”。
2014年12月,全省首张“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在丹阳颁出;同期,我市率先在全省实行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一表申报、单一窗口”改革试点;3个月后,市区首张“三证合一”外资营业执照发出;上月下旬,我市还发出了江苏省首张跨区域、跨登记机关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登记注册处处长蒋根洋告诉记者,此次公布的“省规范”吸取了一部分镇江试点的经验。比如,“省规范”规定,凡是申请企业设立或变更登记的,统一使用规范确定的制式表格,原来使用的企业并联审批表及工商、质监、国税、地税部门原有的制式申请表停止使用。
蒋根洋对此作了进一步解读,“我市在试点时,主要覆盖公司制企业、内资企业、外资企业,这次‘省规范’扩大到了所有企业,即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也被纳入办理‘三证合一’的范畴。镇江在试点时,主要针对的是企业设立,现在‘省规范’扩大到了企业变更、注销,涉及了登记申请的全流程”。具体操作上,办件人可以直接前往工商或质监或国税或地税部门的政务网站下载打印表格,也可以前往政务服务中心免费领取。(记者 孙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