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1日实施,今后我省工伤保险将不再局限于企业,全省范围内所有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都要参加此项保险。
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个人无需缴费。目前江苏省共有工伤保险参保职工约1540万人,主要集中在企业。从本月起,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机构都要参加工伤保险。“这样,我省工伤保险制度就覆盖了所有群体。”江苏省人社厅工伤保险处副处长倪宏说。
工伤保险是为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新实施的《办法》把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也纳入工伤保险的费用支付中。
江苏工伤保险待遇还将告别“同伤不同价”。据悉,职工因工致残,工伤保险基金给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按照相关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工伤保险基金还将一次性支付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今后,江苏省工伤医疗补助金统一按照伤残等级发放:五级20万元,六级16万元,七级12万元,八级8万元,九级5万元,十级3万元。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