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镇江新闻  >   镇江新闻 - 要闻

镇江下月起救护车收费执行新标准

发布时间:2015-05-30 00:13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6月1日起,我市执行新的救护车收费标准,将进一步规范我市救护车使用、院前抢救等收费情况。昨天,市急救中心召开物价规范及公示布置会,对新标准进行解读,救护车使用费将由原先的双程收费改为单程,设起步价5公里以内50元,超出部分每增加1公里加收4元;救护项目收费也打包为100元/次,收费更透明、简单。

市急救中心相关负责人解释,这一规定改变了原先的往返收费,收费里程数简化为病人上车后的实际行驶公里数,就像坐出租车一样,市民更容易接受。此外,按照新标准,跨越急救范围地段或接送、转运伤病员,这些非院前医疗急救用车,收费标准为10元/公里。

院前重症抢救实行打包收费,也是此次新标准的一大特点。据了解,包括担架费、出诊费、监护费、输液费等在内的救护项目打包后的收费标准为100元/次,可避免在急救情况下,病人及家属“弄不清”收费项目的现象。不过,对此,新标准也增加说明:“确因患者病情需要,只提供其中部分内容的,均按本项目相应的价格收费”。

除上述打包项目外,新标准还明确了心脏电除颤术、心肺复苏术、气管插管术、呼吸机辅助呼吸、常规心电图检查(十二通道)、骨折外固定术等6项另外收费项目的标准,分别为60元/次、130元/次、50元/次、15元/小时、30元/次、50元/次。(盛家鹏 朱婕)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邓宇
分享到:

金山论坛】 【打印】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