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昨天上午,市中院召开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两级法院青少年维权工作。2012年,我市两级法院判决未成年犯213人,2013年降为112人,2014年再次下降为74人,降幅明显。针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两级法院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及“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努力保障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
市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陈玉介绍,在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中,全市法院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开展以“庭前启发、庭中感化、判后释法”为内容的全程法庭教育工作。同时,法院安排合适成年人全程参与诉讼,引入专家陪审制度,对一些存在心理障碍的被告人,专门聘请心理咨询专家旁听案件庭审,庭后由专家对被告人实施心理治疗并做出诊断结论,为法庭量刑提供科学依据。
为保障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法院还实行未成年人轻罪前科封存制度,对未成年人犯罪前科封存的档案专门保存,严格调档程序和手续。
在涉及未成年人的民事和行政案件中,法院坚持运用调解手段,加大对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力度,防止未成年人在案件处理过程中遭受二次伤害。
(孙彩萍 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