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4年8月11日至9月29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镇江市进行了巡视。11月18日,省委巡视组向镇江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反馈意见,及时部署全市整改落实工作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市委把整改落实作为全市重要政治任务,在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当天下午,立即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反馈意见精神,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和领导干部,必须高度重视、深刻反思,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委要求和巡视组反馈意见上来,不断增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全面提高做好整改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把整改工作抓严抓实抓细。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凝聚工作合力。市委第一时间成立领导小组,市委副书记、市长朱晓明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茂川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市委常委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4个专项小组,由相关市领导担任组长。专门成立4个督查组,挂钩督查相关辖市区和市直部门整改落实情况。各级党组织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集中力量组织实施,全力以赴整改落实,形成了上下联动、环环紧扣、纵贯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是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有机结合中央和省委两级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制定《中共镇江市委关于中央、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共梳理制定4方面21项118条整改措施,逐项明确整改目标、牵头市领导、责任单位、完成时限,一着不让抓好整改落实。专门研究制定整改落实达标销号办法,明确整改任务完成后,根据整改事项性质类别,分A、B、C三类分别由市委常委会讨论通过、专项小组讨论通过、牵头市领导签字把关后,才能达标销号。
四是注重举一反三,做到标本兼治。对具备条件能够解决的问题,迅速行动,立行立改整改到位;对需要一段时间解决的问题,制定整改时间表,力争尽快完成。在加快“治标”的同时,又深挖问题产生的根源,从制度层面进行规范和引导,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力求实效长效。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共新建制度55项,拟出台制度28项。
二、坚决果断真抓实改,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有力有效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
1.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一是市委常委会带头落实《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议,研究部署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014年12月,由市委常委和党员副市长带队组成12个检查考核组,对8个辖市区和15个市级机关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及时反馈检查结果并督促整改。二是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定期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纪检监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全力支持市纪委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市纪委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聚焦主业主责,切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着力形成惩治腐败高压态势。2014年全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435件,同比增长22.9%,给予党政纪处分429人,移送司法机关27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627.85万元。三是严格执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意见》,对111个具体项目明确了37个责任部门,推动市、辖市区、镇(街道)和市级机关部门、辖市区机关部门有重点、有步骤地落实各项任务。四是落实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及主要负责人每年底以书面形式向上一级党委和纪委报告上年度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制度。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与领导班子成员、下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普遍进行廉政谈话。五是下发《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重点工作任务》,明确6类、61项重点工作任务。组织全市各地各部门逐层逐级签订“两个责任”《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推动责任落实。
2.关于查办有影响的案件较少,没有形成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和查办案件的有效合力的问题
一是深化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在机构总数和人员编制保持不变的前提下,进一步调整优化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机构,纪检监察室增加到5个,执纪监督部门数占内设机构总数的71.4%,执纪监督人员占总编制的67.1%,直接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力量大大增强。二是充分发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健全纪委与检察、公安等机关对腐败案件及时揭露、发现和有效查处的工作机制,完善查办案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实行案件线索及时通报、会商研判、信息共享,着力提高发现线索、调查取证、突破案件能力,增强惩治腐败的整体合力。三是优化“系统查、查系统”机制,对省委巡视组交给我市的120件信访件迅速组织力量,认真核查。目前,已报结110件,报结率91.7%,其中转立案13件、处分5人、问责20人。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线索,一查到底,绝不姑息手软。先后查处了原市人防办主任朱冬生、原镇江新区人大工委副主任戴荣林、原句容市副市长陈善乐、原市国资委主任尤廉、原市人大城乡委副主任滕道远、原丹阳市委常委界牌镇党委书记王东良等一批有较大影响的腐败案件。
3.关于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土地出让金管理使用、国有企业改制、融资平台监管等方面反映问题较多,财经纪律执行不够严格,土地出让金、拆迁补偿管理费等监管不严的问题
一是开展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国企改革等领域专项整治,对工程建设、征地拆迁中发现的部分工程质量控制不严和少数拆迁项目资金补偿不规范等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对2010年以来国企改制、破产的17家企业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部分改制企业改制资料未建档立卷、资料凌乱等问题全部整改到位。通过置换优化、释放调整、破产关闭、完善落实等措施,推进改制企业资产保全率达95%,目前剩余5家企业正在稳步推进之中。二是制定《拆迁补偿管理费审计计划方案》,对2013年以来拆迁补偿管理费进行审计。重点审查拆迁补偿管理费资金是否按规定标准支付,资金拨付手续是否完备、使用是否合规。市审计局正按照时间节点逐一审计。三是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利用管理的意见》、《关于加强市区经营性用地管理的意见》等系列国土资源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镇江市区储备管理工作小组、镇江市区经营性用地管理联席会议工作制度等集体决策机制。同时,制定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意见》、《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参与各方工作纪律>的通知》等一批规范文件,进一步加强源头管理。四是开展四大国有投资平台债务清理甄别工作。根据清理甄别结果,形成政府性债务方案,并上报省政府。制定出台《镇江市偿债应急周转资金池管理暂行办法》,有效防控四大国有投资平台债务风险。
4.关于有的基层党组织涣散无力的问题
一是梳理排查出2014年60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63个软弱涣散问题,先后调整基层党组织书记10人、下派“第一书记”35人、培训带头人79人次,帮助解决村级经济发展、基层民主管理、社会矛盾信访、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问题188个。二是制定出台《2015年全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切实强化对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着力解决、严肃惩处发生在农民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三是将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排查整顿工作纳入全市各级基层党建责任制考核,加强随机调研、明查暗访、跟踪问效。严格执行民主管理、“四议两公开”、村干部“三制”管理等制度规范,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规范长效。
5.关于一些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对违纪违法问题查处不力的问题
一是市纪委下发《关于规范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工和兼职的通知》,各辖市区对乡镇(街道)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组长的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对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调整,基层直接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力量大大增强。二是坚持把查办案件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及时召开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推进会,研究部署查办案件、巡视组下转信访件办理等工作,明确办案重点,狠抓案件查处,进一步加大惩治腐败力度。三是积极推进岗位练兵活动,市纪委举办“镇江市纪检监察系统落实‘三转’要求和监督责任培训班”,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办案人员履职能力。四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梳理涉及乡镇、村党员干部的信访举报情况,排查问题线索,严肃查处以权谋私、与民争利的腐败案件。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共查处基层干部违纪违规行为139起,处理146人。
6.关于有的领导干部与开发商之间有利益交换的问题
一是认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抓紧组织核查,严肃查处领导干部与开发商之间有利益交换的案件,确保每个重要线索都有落实。已查处了戴荣林、陈善乐、滕道远受贿等领导干部与开发商之间有利益交换案件。二是针对少数领导干部违建侵占公共资源的问题,专门成立工作组,对重点问题进行协调督办,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违建实施了拆除。三是严格执行《中共镇江市委关于加强干部德的考核暂行办法》,对拟提拔任用的县处级领导干部人选德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教育各级领导干部坚守廉政和道德底线,净化工作圈、生活圈和交友圈。
(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作风建设方面
7.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整改“四风”问题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组织开展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再检查,向社会公布24小时投诉举报专线,派出53个暗访小组开展暗访,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件,对5名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理和问责追究。二是在全市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设立“小金库”等问题专项整治,对12个单位重点进行了检查,下发整改通知书21份,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对13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追究。三是严格落实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有关规定。开展违规使用公车专项整治和公车套牌专项整改,认真执行节假日公车回单位停放制度,对超标准配备的公务用车一律调换,违规借用、租用的车辆一律退还,公车套牌问题一律纠正。明确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按照省里统一要求进行车改。四是清理领导干部退休后在协会、学会或社会团体兼职问题。全市共清理退(离)休领导干部兼职186人,对兼职干部占用办公用房和车辆的清理工作也已全部完成。五是继续开展市级机关违规用房问题专项整改。2014年共清理处置办公用房97207平方米,其中市级机关清理77803平方米,辖市区清理18404平方米。六是不断规范领导干部调研行为。对调研工作方案从严把关,着力加强调研活动的计划性和科学性。七是严格控制各类文件、会议,更大力度压缩文件、会议数量,大幅精减各类文件简报,对全市原有143种简报,仅保留5份,其余全面取消。
8.关于机关干部中“温吞水”现象较为突出的问题
一是开展“整治庸懒散、提升执行力”专项整治行动。组织机关作风和工作纪律情况明察暗访45批次,发出《作风效能整改通知书》12份,整改违反作风纪律问题3项;清理并公布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取消50项,暂停行使91项,下放104项;梳理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明确涉企收费75项,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11项,降低1项。二是严格执行《镇江市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责办法》。制定行政监察明查暗访工作方案,明确2015年重点对领导干部及部门履行职责开展深度排查,切实健全责任体系、强化责任监督、严格责任追究。
9.关于一些基层干部群众观念淡薄的问题
一是深入开展“百村万户”双达标行动,全市挂帅领导144名,到帮扶村走访调研963次,结对帮扶部门单位385个,全市369个经济薄弱村中有208个村达标,达标率为56.37%。二是开展“走基层、转作风、连民心”活动,组织138名市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赴联系点调研走访,帮助基层协调解决了一大批发展难题、信访问题。三是1200余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下基层“三解三促”,收集意见建议5840余条,破解发展难题1670余项,结对帮扶群众1730余户。四是全市共建立党员干部责任区5938个,选派民情信息员13991人,建立发展档案52.5万户,发放村干部联系卡48.1万户。五是继续抓好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特别是对侵占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进行再排查、再整治,确保整改到位。从2014年11月开始,对教育实践活动以来中央21项、省委18项、市委15项专项整治任务开展“回头看”和专项督查,逐项梳理排查,实施销号管理,整改完成的项目在《镇江日报》进行了公示。六是切实增强各级干部群众观念。制定实施《关于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意见》,进一步改进党员干部作风,巩固和扩大全市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
10.关于有的领导干部政绩观出现偏差,重显绩,不重实效的问题
一是充分运用党员微信平台、专题讲座、中心组学习等多种形式,强化干部教育培训,引领全市领导干部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把发展立足点真正转到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上来。二是建立定期听取市有关部门对辖市区考核情况通报制度,综合运用各类考核成果,对辖市区党政领导班子,侧重分析全面工作实绩;对党政领导干部重点分析工作完成情况,抓基础性、长效性工作的成效等。三是探索试点干部实绩考核工作,选择扬中、润州两地试点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机制。科学设置各部门各条口实绩考核指标体系,健全主体功能区差别化评价细则,力求客观、公正地考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四是加大对新城建设和旧城改造“7+1”工程等项目的协调力度。加强对旧城改造的组织领导,调整市旧城区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加强征收拆迁扫尾和资金兑付,制定并组织实施开发招商计划。
(三)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方面
11.关于干部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
一是对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出更高要求。市委六届九次全会形成决议,要求各级党组织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到更加重要位置来抓,坚决查纠违规违纪行为,切实加强纪律教育。拟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执行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实施办法(试行)》,更大力度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强化纪律刚性约束。二是强化监督检查。把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落到实处,2014年共派出560个检查组、373个暗访组,开展督查和暗访1626批次,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1件,对涉及依法行政、作风效能、廉洁从政等方面造成不良后果的224名责任人进行问责追究。三是严格对照检查。把执行政治纪律情况作为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辖市区党委书记、镇(街道、园区、开发区)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述职述廉述法评议考核之中。
12.关于一些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变通、走样的问题
一是强化党委督查检查工作。围绕党委决策部署抓落实,制定《镇江市委督促检查工作办法》、《主要领导批示件办理办法》,切实提高督促检查的制度化、科学化水平,坚决强化问效问责,坚决维护党委权威,不断提高政策的执行力和约束力。二是坚决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严肃查处在工作落实中“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等问题,确保中央和省、市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三是对全市6个“万顷良田建设工程”进行专项检查,对未能按时按要求完成的项目,加强指导,督促纠正,坚决防止在实施过程中变通、走样行为。
(四)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
13.关于民主决策机制不够健全完善的问题
一是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先后制定《关于实施“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意见》和《中共镇江市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严格对照执行,确保民主集中制有效落地。在重大项目决策过程中,立足镇江实际,广泛征求意见,不断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水平。二是强化领导干部民主意识。专门制定《镇江市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办法》,下发《关于开展2014年度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全市所有县处级以上党员干部认真对照执行党的纪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以及作风建设三个方面,对自身存在问题进行深入查找,认真整改问题。三是进一步规范项目决策程序。成立产业项目评估委员会,对“二重”、华夏幸福基业等项目进行梳理,对实施推进中存在的资金严重不足、土地成本严重倒挂、产业招商困难等问题,研究制定扶持和服务的措施,目前正在着力推进。
14.关于干部选拔任用中“小圈子”问题较为突出等问题
一是全面开展综合分析研判。印发《关于全面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的实施意见》及5个配套办法,在8个市级机关部门和7个辖市区试点开展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研判,对1024名干部进行了综合分析研判。制定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工作方案,今年将全面启动实施。二是明确政策规定。制定出台“严格执行选人用人政策规定”的若干规定,明确对涉及破格提拔和越级提拔的,要将拟任干部的工作经历,破格、越级的缘由,及其家庭主要社会关系在报纸和党建网站上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三是严格执行干部人事纪律。坚持事业单位进人“凡进必考”,从严控制事业单位编制,严禁超编进人。进一步规范科级公务员调任工作,制定出台规范公务员调任意见,对公务员调任转任资格条件、权限程序、纪律监督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四是坚持凭实绩用干部。注重在一线锻炼选拔干部,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完善干部正常轮岗机制,全年共涉及干部调整252人次。制定下发《镇江市挂职锻炼干部管理暂行办法》,市县联动选派34名省选调生赴乡镇(街道)挂任实职,选派11名优秀年轻干部赴镇江新区挂职锻炼,选派18名后备干部到信访岗位锻炼。五是认真做好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对“为官不为”、干部“走读”等行为建立问责制度,清理规范在企业兼职领导干部433名,超职数配备干部消化完成总任务的80.2%。
三、持续用劲紧盯不放,不断深化巩固巡视整改成果
下一阶段,市委将继续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和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不断巩固扩大整改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
一是深化巩固整改成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视察江苏和镇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深入做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主动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尚未完成或需要逐步解决的,按照既定整改方案,紧盯不放,直至整改完成。
二是全面落实“两个责任”。深入落实市委“两个责任”1+2文件,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担负党风廉政建设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政治责任的行动自觉。着力抓好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细化责任分解,强化责任考核,严格责任追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三是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认真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把作风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切入点。切实强化监督检查,坚持和完善作风建设“三查一监督”联动督查机制,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驰而不息正风肃纪,以优良党风政风带社风民风,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四是坚持从严管好干部。不断规范完善干部管理的程序、办法和机制,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切实纠正和防范干部工作上的不正之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通过严抓严管,打造一支过硬干部队伍。
五是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对腐败问题敢于亮剑、敢于碰硬、绝不手软。严肃查办发生在征地拆迁、工程建设、国企改制、选人用人等领域中的重点类型、重点对象腐败案件,形成有力震慑。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中共镇江市委巡视联络办,电话:0511—89667261;邮政信箱:镇江市南徐大道68号,邮编:212050(信封上请注明:对镇江市委关于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dwgkb_8110@163.com。
中共镇江市委
201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