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前天下午,在沪蓉高速南京往上海方向204.5KM处,发生一起3辆轿车追尾事故。事故造成三车损坏,幸无人员伤亡。
事故是因为第一辆车为避让前车变道紧急刹车,而随后的两辆车跟车太紧制动不及造成的。
当天下午5点左右,在民警勘查现场时,第三辆车损坏的车头部位突然冒出火苗。民警立即拿起警车配备的灭火器灭火,可一个灭火器用完,车头还在冒烟。民警判断还有“隐火”,赶紧向事故车驾驶员索要车上配备的灭火器,几名驾驶员却面面相觑。
民警只得向过往车辆“借用”灭火器,然而经过的十几辆车不是“不搭理”,就是“婉言拒绝”。最后两辆大客车停了下来,两名驾驶员主动提供了灭火器,民警才将事故车“隐火”完全熄灭。
事故处置妥当后,民警分析,事故车辆因电器短路引燃溢出的汽油,造成车辆失火。
最终,交警部门认定,事故中,因为后两车未保持安全车距引发了追尾事故,而三辆车由于都没有携带灭火器,属于安全设施不全,也要接受200元罚款的处罚。(景泊 谈德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