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一起交通事故几乎毁灭一个幸福之家,安徽来镇打工的一家三口,在回家途中遭遇惨烈车祸,妻子当场死亡,父子两人均受重伤。事故发生后,法律援助律师积极介入,多方奔走,此案历时3年,经过3审3诉2次执行,最终成功为受害家庭讨回赔偿款206万元。近日,记者从市司法局了解到,这起法律援助案件在全省8.31万件法律援助案件中脱颖而出,荣获去年全省法律援助十大优秀案例。
冬夜惨祸令贫困家庭陷入绝境
这起车祸发生在2011年2月21日的晚上,这是一个寒冷的冬夜,来自安徽的孔某带着妻子与儿子像往常一样赶回自己的暂住地。孔某一家虽然贫困,但也其乐融融,女儿在外地上大学,为了多挣点钱给女儿交学费,53岁的孔某5年前与妻子带着儿子到句容天王镇租了一间民房,靠收购废品维持一家人的生活。简单的幸福被当晚一场车祸撞得粉碎。
当天,孔某驾驶着没有车灯的三轮摩托车,载着妻儿回暂住地的路上,被一辆从后方高速驶来的大客车撞上,孔某妻子当场死亡、孔某和儿子受重伤。经句容市交警大队认定,对方承担主要责任,孔某承担次要责任。
事后,孔某住院治疗十个月,其儿子住院治疗一年多,父子俩共花去医疗费50多万元。经司法鉴定,孔某构成10级伤残,其子构成6级伤残,孔某也因家庭突然遭受如此灾难患上抑郁症。
事故发生后,孔某正在上大学的女儿中断学业赶来,后在好心人的指点下,来到句容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孔某女儿表示,肇事方在支付了十多万元的医疗费后,就不再理睬,现在父子俩无法进一步进行治疗。
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余慧珍听完孔某女儿的哭诉后,查看了她所提供的材料,当即决定为这个家庭提供法律援助,并亲自办理此案。
法律援助让重伤父子看到希望
余慧珍接手此案后,首先和交警部门取得联系,获知肇事车辆的行驶证上虽载明肇事车辆为单位所有,但肇事车辆实际上是由个人购买,挂靠在单位进行营运。肇事司机是购车老板雇佣的,单位已向交警大队出具了双方的挂靠协议证明单位无责。
余慧珍与肇事车主联系,希望对方能想一切办法先筹集医疗费。但肇事车主说像他这种挂靠情况,单位不可能为他承担一分钱,自己已经尽力筹集了十几万元给伤者,现在肇事车辆仍然被扣押在交警大队,自己也失去了经济来源。
鉴于这一特殊情况,余慧珍经多方考量,建议孔某之女和肇事车主先就肇事车辆的去留问题达成共识,即肇事车主必须再筹集与肇事车辆价值相当的款项支付医疗费,受害方暂时不申请法院保全该车辆,并请求交警大队放车,保障车辆及早投入正常营运。该方案在援助律师的协调下得到双方认可,肇事车主及时支付了13万元交给孔某女儿,父子俩的医疗费暂时解决。
为使肇事车辆承保的保险公司款项尽早到位,余慧珍决定将案件分拆开来进行诉讼。首先处理孔某妻子死亡案,其次根据孔某及其儿子伤情的治疗情况,再先后分别处理孔某的赔偿案和其儿子的赔偿案。
随后这起案件进了诉讼阶段,可孔某家又面临司法鉴定费和诉讼费缴纳的困难。援助律师一方面与司法鉴定机构沟通协调给予免费鉴定,另一方面向法院申请缓缴诉讼费,均得到支持。援助律师的多方努力,终于让受伤的孔某父子看到了希望。
历经三审三诉终获206万赔偿
据了解,此案在诉讼阶段历经曲折。余慧珍告诉记者,这起案件的争议焦点较多,如孔某妻子的死亡赔偿金是按农村标准还是按城镇标准计算?孔某及其儿子的残疾赔偿金是否按农村标准还是按城镇标准计算?此外还涉及孔某及其子的护理费标准及护理人数如何确定?孔某儿子的医疗费用中有10万多元是超医保范围,该由谁承担?还有孔某儿子是否享有主张误工费的权利等。
针对对方律师的意见,余慧珍在法庭上表示,虽然按户口簿上登记的信息,孔某一家均是农业户口,但实际情况孔某一家在2008年就租居在句容市天王集镇上从事废品收购工作,早就不以农业种植业为主要生活来源,其生活和工作都是围绕集镇展开的。因此此案的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应该按城镇标准计算。为支持自己的观点,援助律师请求承办法官庭后实地察看,最终法院采纳了援助律师的意见。
在孔某儿子的赔偿案件中,经过双方激烈的法庭辩论后,法官主持双方调解。援助律师考虑到前面两个案子里,经法院判决支付的近57万元的赔偿款,除保险公司承担的8万元外,其余的近49万元肇事车主均没有主动履行,都是后来通过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受援人才拿到。目前这些钱款均已用于垫付相关医疗费及生活费,已经花完。为了尽快拿到赔款,援助律师建议孔某女儿进行调解,最终双方以149万余元达成调解协议。至此,该案历时三年,经过三次诉讼两次执行,终于为孔某父子讨回益权。(鞠思轩 沈湘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