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近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和市教育局出台了《关于建立教育评议会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要求全市自主管理试点校建立教育评议会制度。
《实施意见》指出,创建以教育评议会制度为标志的新型学校考评体系,切实增强学校评价的专业性和广泛性,推动学校评价科学化、常态化、民主化,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形成特色鲜明的镇江教育评议会制度。
教育评议会是在教育行政部门、政府教育督导室管理指导下,依托专业机构提供服务,促进社会多方参与,组织开展学校教育质量评估监测、学校发展信息咨询、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监督及学校改革发展成果推介等活动。它与体现依法办学的学校章程、体现自主管理的校长负责制、体现民主监督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四位一体,形成包括社会力量参与的一种新型公共教育治理和考评体系。6月底前,我市7所市属自主管理改革试点校将在制订、完善学校章程的基础上,全面建立教育评议会制度。(唐守伦 古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