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长期拖欠职工工资,在劳动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后,仍以逃匿的方式拒不支付。不久前,句容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提起公诉。
2013年5月,犯罪嫌疑人王某在句容市某镇个体经营箱包厂,后陆续招募工人从事半成品加工业务。2013年9月至2014年1月期间,王某拖欠冯某等34名职工工资共计人民币74902元。对此,句容市人社局两次向王某经办箱包厂送达了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该厂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拖欠的职工工资。但王某却先后逃往广东深圳和盐城响水等地,拒不支付。
2014年10月3日,公安机关在盐城响水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归案。(郝杨 张兆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