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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近期发放《就业创业证》
《就业失业登记证》更名

发布时间:2015-05-21 01:24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今后,我市原《就业失业登记证》将更名为《就业创业证》。记者昨日从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获悉,我市首批《就业创业证》将于近期开始发放,原《就业失业登记证》继续有效,不再统一更换。

《就业创业证》按全国统一的样式,由省人社厅统一制作,全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免费填发,是记载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况、进行就业和失业登记、享受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和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享受失业保险等待遇的合法凭证。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处于非就业状态的劳动者,均可到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申领《就业创业证》。

据了解,我市还将为有创业需求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发放《就业创业证》,并按规定加注“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印签。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凭此印签享受国家税收政策。毕业年度内本地学籍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因创业需要申领《就业创业证》,由毕业生本人向所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提出申请,再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到学校所在地县级以上劳动就业管理服务机构申领。本地学籍到外地创业和非本地学籍到我市创业的,由毕业生本人凭学生证向创业地县级以上就业管理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创业证》。(张宇 沈春来)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耿业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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