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江滨新村菜市场有人长期贩卖青蛙,你们快来看看吧。”上周,本报接到热心市民报料,经过记者连续三天的蹲点发现,江滨新村菜场的确有人贩卖青蛙,工商执法人员表示,已经前去执法并进行两次放生。
记者上周五开始连续三天来到江滨新村菜场蹲点发现,三天中有两天都有摊贩在销售青蛙,“看到执法人员来了,他们就把放在摊位下的青蛙用布盖起来,躲避查处。”采访中,一位知情人士透露,这些贩卖青蛙的摊主都选择清晨六七点钟的时候售卖,“那时候执法人员还没来,他们可以正大光明的卖。”记者发现,菜场内有两个固定摊位销售青蛙,菜场外有一个流动摊点有青蛙卖,记者假装询价,和摊主聊起天来,“我这个青蛙是纯野生的,25块一斤,保证新鲜,你要的话帮你杀好剥皮。”一位摊主热情地介绍,见记者咨询了半天没买,便不耐烦地进行驱赶。记者又询问另外一名摊主青蛙是哪里来的,对方说是别人抓了送到他这里来的。
记者昨天联系了京口区工商局市场办工作人员,对方介绍,前阵子工商部门就发现江滨新村菜场有人在贩卖青蛙,“我们进行了多次执法,也和市场主管方以及三户销售青蛙的摊主约谈过了,如果再发现他们贩卖青蛙,就取消其摊位经营权。”这名工作人员介绍,因为执法人员不可能24小时在菜场蹲守,所以执法难度大,“我们先后两次将收缴到的青蛙带到江边的芦苇滩里进行放生,第一次放生的量很大,大约有50斤左右。”市民一旦发现菜场有人贩卖青蛙,可向市工商部门反映。
市农委法规处一位工作人员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28条规定,对进入集贸市场的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监督管理;在集贸市场以外经营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进行监督管理。
“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金山网上,记者看到不少网友对菜场销售野生青蛙的行为表示抵制,网友们纷纷表示要身体力行,“不吃野生动物,从我们做起!”(记者 胡冰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