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上月底,市食药监局公布了全市首批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网格化示范点建设的名单,6个辖市区和镇江新区的7个镇(街道)、8个村(社区)成为先行者。这是我市继去年在全国率先探索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的基础上,今年在基层织密盖边沉底的社会共治这张“天网”上所作出的又一改革创新之举。
社会共治网格化通俗地讲,就是在基层打出一套各方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组合拳”。它在镇(街道)、村(社区)中划分成网格,使网格内所有食品药品企业均为监管对象,把镇(街道)政府的领导责任、食品药品监管分局的监管责任、村(社区)“两委”组织的基础作用、社会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的有效监督、辖区内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诚信建设等融为一体,共同治理这一区域内的食品药品安全,努力实现“零”事故目标。
去年,市食药监部门在全国率先探索构建“政府领导、部门监管、企业首负、社会参与、法规政策保障”的“161”食药安全社会共治体系。实践表明,全市由1000名社会监督员、60名食品药品安全专家、1000名青年志愿者组成的“161”社会共治队伍,发挥了积极而又难以替代的作用,成为监管部门加长的“手臂”和“耳朵”、名副其实的好参谋和好帮手、不可缺少的信息员和宣传员,为去年全市食药安全实现“六个没有发生”的好成绩作出了积极贡献。社会共治食药安全的创新做法得到国家食药监总局的充分肯定,在系统总结后向全国推广,并作为今年全国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点任务。同时,这一创新做法也荣获去年市委、市政府授予的改革创新奖。
社会共治虽然已破题,但这是一项牵涉面广、法律政策严格、系统性极强的创新工作,在实践中仍存在着许多需要探索研究的问题。比如:当前,作为监管部门最担心的不是发生问题,而是不知道可能的风险在哪里,及时发现问题仍然是落实有效监管的难点;从现实状况看,群众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积极性仍然不高,社会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工作存在地区差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基础工作仍然薄弱;各级政府、部门和市场、群众等积极因素还没有较好地融合在一起;企业的责任意识、诚信意识还有待于进一步增强,等等。因此,深入推进“社会共治”这篇大文章,必须要保持社会共治的系统性和可持续性,在基层化、扁平化、便民化和网络化、网格化上求深化,使社会共治重心进一步下移,沉到基层,沉到群众的身边,使其具有更旺盛的生命力和更持久的活力。开展社会共治网格化试点,其目的就是要进一步探索使社会共治理念深入人心,让治理食药品安全隐患成为每个人的自觉行动,使执法行为扎根于群众,使企业这个市场的细胞更健康、更有活力。
社会共治网格化示范点建设着重建立三大体系:一是责任体系。市食药监局负责社会共治网格化示范点建设的顶层设计、业务指导和考核验收。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作为社会共治网格化示范点建设的领导主体,负责总体部署、建设条件保障和协调服务;各辖市区市场监管局(食药监局)负责示范点的具体业务指导;网格化示范点所在的镇(街道)、村(社区)是实施主体,负责示范点的具体建设和运行。二是监管体系。按照“属地监管、社会共治”的原则,网格化示范点的镇(街道)、村(社区)党政组织,食安办、监管分局,社会监督员、专家、志愿者等各司其职、形成合力;企业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普遍建立质量安全监督员(吹哨人)制度,共同杜绝食药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是制度体系。各方所有行为必须于法有据。社会共治网格化示范点要建立健全日常监督检查、情况通报、信息化监管、应急处置、业务培训、考核评估、科普宣传等工作制度。
就在全市首批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网格化示范点建设名单公布不久,由市政府组织、市食药监局具体实施的一场针对农村食品安全的专项整治战役在全市打响。用三个月时间,集中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这既是今年全市食药安全专项整治若干战役的第一仗,也是各辖市区监管体制机制调整后的第一次实战练兵,更是对社会共治网格化示范点建设的强力推进。目前,全市上下正在努力通过专项整治和网格化示范点的实践探索,力争打造出社会共治的“镇江标准”。通讯员 黄良俊 记者 李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