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昨天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授予“镇江市人民奖章”荣誉称号工作部署会议。记者获悉,“镇江市人民奖章”荣誉称号为我市最高荣誉称号,本次授予荣誉称号的人数不超过20名。
自1996年4月至2011年7月,我市历届人大共开展7次“授荣”活动,市人大常委会共向76人授予了“镇江市人民奖章”荣誉称号,这对鼓舞士气、建功立业、共谋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
市人大常委会每届开展一次授予荣誉称号工作,授予人数不超过20名。两次授予荣誉称号工作间隔时间原则上为五年。本次“授荣”对象主要是上届“授荣”以来,尤其在2012-2014年期间,对镇江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作出突出贡献者。
根据“授荣”办法的规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市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以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5人以上联名,均可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授荣”提名议案;市人大代表10人以上联名,市各民主党派、市各群众团体,也可以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推荐“授荣”人员建议名单。
整个“授荣”工作从即日起到10月份召开“授荣”大会,历时5个月左右,大体上包括提名推荐、调研核实、讨论研究、社会公示、常委会审议决定和大会“授荣”等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凌苏对“授荣”工作进行部署,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任振棣主持会议。(记者 林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