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组织“鸡头”“键盘手”“客服”及卖淫人员,利用微信、QQ等网络聊天工具招揽嫖客。仅仅60天,一个20余人的团伙就先后在江苏南通、南京、宜兴、溧阳、镇江等地组织卖淫共计2000余次。
这起由公安部“无声风暴”行动挂牌督办的利用网络组织他人卖淫案,近日由京口区检察院提起公诉,陈某、祝某、王某3人被控涉嫌组织卖淫罪,廖某等9人被控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在法院开庭审理期间,陈某等12名被告人均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法庭将择期宣判。
一个QQ,引出团伙网络卖淫案
2014年7月,镇江市公安局京口分局在查获一起网络卖淫案时,通过对嫖客及卖淫女所供述违法事实进行汇总梳理,并结合对涉案人员QQ号、手机号的追踪调查,发现该起治安案件幕后潜藏着一个有组织的网络卖淫团伙。
经过组织协调,办案民警立刻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经调查发现,这起通过网络招揽卖淫生意的案件,其作案用的QQ号归属地显示为镇江。民警立即加入这些涉嫌招嫖的QQ号为好友,并通过其中一个QQ号得到对方手机号码。经对方安排,民警悄悄前往指定地点进行摸查。随着侦查深入,民警发现:归属地为镇江的QQ号、微信号均是伪装,它们大部分属于湖北荆州。
警方随即安排另一组人手前往湖北荆州展开调查,经过多日跟踪布控,发现该团伙主要以湖北荆州、湖南长沙为中心,远程指挥卖淫女从事卖淫活动,轨迹遍布广东、福建、浙江、上海、江苏、湖北、陕西等七省市十余市。同年7月底,该团伙成员相继在湖北、湖南等地落网。
微信聊天,学到网络招嫖技术
承办该案的检察官夏梅花告诉记者,被告人之一的陈某现年39岁,是湖北荆州当地的一名理发师。无聊时,陈某常常打开微信,查找“附近的人”聊天。在一次和陌生人聊天的过程中,陈某发现了“商机”。原来,这个通过“附近的人”添加的朋友是一个“键盘手”,是专门在网上发布色情信息招揽嫖客的人。没过多久,经对方介绍,陈某加入了一个网络卖淫组织,也当起“键盘手”。很快,陈某熟悉了这个组织的运作模式。2014年春节后,陈某开始单干,并把在自己理发店当学徒的祝某也拉了进来。没做多久,祝某也开始独立门户。
一个偶然的机会,祝某认识了在江苏负责组织介绍卖淫的“鸡头”王某。听说江苏这边“市场”很大,祝某和陈某决定与王某合作,将他们的运作模式复制到江苏。
按照分工,陈某和祝某负责发展“键盘手”,在网上发布色情信息招揽嫖客;“接线员”负责安排卖淫女在宾馆房间内与嫖客交易;“鸡头”负责联系卖淫女,组织她们四处作案。
利润分成,衍生色情产业链
每次作案前,陈某、祝某都会用某软件在微信上对自己的手机进行试定位。若定位成功,则在网络上联系“鸡头”,由其安排卖淫女前往所定位的城市,选择要卖淫的酒店。之后,陈某、祝某将酒店位置告诉“接线员”,同时将“接线员”联络方式通知“键盘手”。安排数个“键盘手”同时使用某软件,通过多个微信号在该城市进行定位,再通过微信“附近的人”功能发送色情广告及联络QQ号。
一旦嫖客加了“键盘手”的QQ,“键盘手”就会告诉其具体的卖淫价格、宾馆地址等,并让嫖客拨打“接线员”的电话。嫖客得知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后,便能直接前往指定地点与事先安排好的卖淫女进行交易。如此运作,使陈某、祝某以及他们的团伙足不出户就能控制他人从事卖淫活动,成员之间互不见面,流动作案。
“可以说,该网络招嫖组织层级分明。‘老板’‘键盘手’‘接线员’‘鸡头’卖淫女环环相扣,‘老板’一人操控多名‘键盘手’,‘键盘手’内部还有上下级之分,职责分工明确,利益层级清晰。”夏梅花说。
每天陈某都会从“接线员”处了解卖淫成功次数,再和“鸡头”进行核实。确定无误后,“鸡头”会向卖淫女收取卖淫分成,按比例拿出嫖资转账给陈某,陈某再按比例付给“键盘手”“接线员”相应费用。短短60天,该团伙就非法获利50余万元。
检方提醒,当心微信变“危信”
“‘近’可能是人们容易放松警惕的重要原因。微信倡导导入通讯录好友、真实姓名和照片,会给人感觉是一个非常真实的网络,对多数人而言,‘附近的人’能给人以亲近和信任之感,这种心理上的普遍感受反被犯罪分子所利用。”夏梅花坦言,微信社交功能虽快速便捷,但是注册设置虚拟化,再加上对微信用户的监管不够及时和到位,整个社会对网络卖淫的惩防犯罪体系还没建立等,都使得此类犯罪成本低、传播快、获利多,“微信一不小心变成了‘危信’。”
夏梅花提醒,公民个人应该慎重保管好自己的个人信息,无论使用QQ、微信还是其他网络社交工具,应尽量关闭可能泄露隐私的功能、及时清除定位信息。尤其在微信交友时,更要提高警惕。(王旭 曹浏 张兆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