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近日,市民韦某带着2岁多的女儿来到七里甸派出所户籍窗口,要求民警为其女儿改名字。户籍民警受理后,向她解释,10周岁以下儿童改名必须要有夫妻双方的签名,韦某面露难色。
民警通过沟通得知,韦某已和孩子的爸爸离婚,现在孩子的爸爸在苏州工作,不愿意回镇江来签字。韦某担心女儿名字不在上学前改好,将来很麻烦,心里十分着急。
社区民警跟韦某一起前往苏州,找到女孩父亲,办理小孩改名手续。拿到女孩父亲的同意签字后,民警又赶回镇江,将改名申请材料向上级报送审批。(张冬妮 景泊 谢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