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为加强出口退税工作,更好地支持外贸发展,服务出口企业,国税总局决定出口日期在2015年5月1日(含5月1日,以海关出口报关单电子信息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后的出口货物,除适用启运港退税政策的货物外,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在办理出口退(免)税相关业务时,不需再提供出口货物纸质报关单,原规定根据纸质报关单项目填写的申报内容,改按海关出口报关单电子信息对应项目填写。税务机关将企业申报数据与对应海关电子信息核对无误后,审批出口退(免)税。
江苏泛华进出口有限公司的会计赵女士说:“以前来申报出口退(免)税都要递交一大堆的纸质报关单,现在真是大大方便了我们办事。”镇江国税退税审核科工作人员介绍,出口退税无纸化是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镇江的出口企业需要多进行政策了解,我们也会在网络、媒体、微信公众平台等多方面进行政策宣传。(张扬 朱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