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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在“新四化”之后增加“绿色化”

发布时间:2015-05-06 17:59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生态文明与“绿色化”应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系统工程,包括制度建设、路径探索、法制保障,包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铸魂工程”。

    随着社会建设的不断进步,人们逐渐认识到,生态文明和“绿色化”,同样应该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

    建设“绿色化”的美丽中国,实现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起到重要作用。

    2012年,党的十八大首次把“美丽中国”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宏伟目标,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之中。

    此后,《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体系》《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湿地保护条例》等政策规划出台,各地区、各领域分别探索和诠释着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思路、实施目标和主要任务。优化资源管理利用、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改变政绩考核制度、建立责任追究和生态补偿制度等措施,在制度创新上作出了重要探索,在实现路径上作出了重大突破。

    同时,《水污染防治法》《森林法》《环保法》等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修订,则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国家法治体系,为实现“绿色化”的美丽中国,提供坚实有力的法制保障。

    生态文化和生态文明意识,正在全社会加快培育,我们这个时代关于生态文明的主流价值观,正在逐步构建。

    据统计,习近平总书记近年来在各类场合有关生态文明的讲话、论述、批示超过60次。“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小康全面不全面,生态环境质量是关键”“看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等,总书记这些生动的论述,阐释生态文明理念,确立生态文明原则,描画生态文明愿景,脍炙人口,深入人心。

    专家学者、新闻媒体、企业、高校和民间组织,积极展开生态文明建设的研究、宣传、贯彻执行工作。建设一个“绿色化”的“美丽中国”,这个理念的内涵和实质,正在入脑、入心,触及时代和世人的灵魂。

    生态文明和“绿色化”理念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脉相承。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和谐”正在释放出越来越重要的能量。如果我们梳理“和谐”理念的发展过程,可以看出,它经历了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协调发展、效率与公平的合理关系、协调利益群体与利益关系等相关概念的辩证流变和不断丰富,最终指向可持续发展、小康社会、共同富裕。这与生态文明价值观对于高质量的民生诉求,具有内在的统一关系。如果我们分析“和谐”理念的内涵层次,可以发现,它既是指个人自身的和谐,又是指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既是社会各系统、各阶层之间的和谐,又是个人、社会与自然之间的和谐,还包括整个国家与外部世界的和谐;而这些,与生态文明价值观对“绿色化”节能高效的个人生活方式和社会生产方式的提倡,对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之间分寸的把握,乃至对国民发展和世界责任关系的处理,又不谋而合,相得益彰。

    “文明”的呈现,同样需要生态的责任与境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提出的“文明”,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成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支撑。同样,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理应成为人类生存发展的一个崭新阶段。在历史上,中国文明之所以能够贞下起元,历久弥新,保持较高的水平,一个重要的因素是生态意识维持了中华民族生存地区的自然环境。这些生态智慧流觞至今,归入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和生态文化当中,仍可贡献于当今中国和世界的生态文明建设。

    《礼记》上说:“人者,天地之心也”。清代哲学家戴震认为,“仁者,生生之德也”。以生态文明灌注“文明”,为在这一文明泽被下的人们提供了培育心灵的有益滋养和立身天地的精神力量。而融入了生态文明和“绿色化”的“文明”,将具有更深厚和长远的含义,即在物质的继承和文化的流传之上,有了永续发展的底气和自觉性。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需要融入生态文明意识。生态文化之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关系,正如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系。

    只有激活观念转变,才能助推制度建设。只有形成社会共识,才能凝聚社会协同。只有在价值观层面找到思想和情感的共鸣点,达到合理共振,才能撼动现实层面的困境,并开辟一个更新、更美好的未来。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作者:  责任编辑:唐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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