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5月1日起,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正式实施。4月30日,我市举办专题讲座,邀请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朱建新,就《行政诉讼法》修改的主要方向及内容进行讲解。
《行政诉讼法》于1989年由第七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1990年10月1日起实施。这部被称为民告官的法律,规定了行政诉讼程序的基本规则,实施以来,在解决行政争议,推进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全市行政机关分管领导、法规处室负责人以及相关行政执法人员近200人参加了讲座。(崔扬高 谢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