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开发商破产,业主如何维权?4月29日,镇江开发区法院召开镇江汽车城有限公司破产二期业主大会,就一期部分商铺的处理问题听取业主意见,帮助业主维权。
市民李女士告诉记者,她购买了“汽车城”二期的一套商品房,现在房子还没建好,开发商就破产了,自己该怎么维权都不知道,好在开发区法院召开业主大会,为大家指点迷津。
据了解,镇江汽车城项目位于丁卯片区,项目分为两期,一期以商铺为主,二期以商品房为主,目前二期工程项目尚未建设完成,工程已停工。
镇江汽车城项目原开发企业为镇江新路置业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法定代表人池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共财产罪,企业破产。2013年7月,汽车城的相关股权分别转让给了香港兴盛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和湖北众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去年11月8日,开发区法院收到镇江汽车城有限公司债权人之一王某的申请,要求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在召开听证会后,开发区法院认为汽车城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今年1月19日受理了这起破产案件。
业主王先生表示,目前企业虽然已经破产,但是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他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履行职责,最大限度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开发区法院副院长袁泉表示,汽车城项目涉及面大,法律程序复杂,他希望业主能够将各自的诉求进行整理,系统提交给法院,法院在准确了解业主需求后可以更好地维护业主权利。(崔宁华 徐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