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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首批原国民党抗战老兵通过民政慈善救助审批

发布时间:2015-04-30 00:44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今年是抗战胜利70周年。昨天,记者从市民政局优抚处获悉,依据民政部相关文件精神,我市已经启动生活困难的原国民党抗战老兵慈善救助工作,对生活在大陆农村,以及城镇中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原国民党抗战老兵进行慈善救助。目前市区首批两名原国民党抗战老兵通过审批。

2013年,民政部印发《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原国民党抗战老兵救助和国民党抗战牺牲人员墓地及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市民政部门依据通知精神,印发《关于做好原国民党抗战老兵救助工作的通知》,规定生活在大陆农村,以及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原国民党抗战老兵,将获得由慈善机构发放的救助金,标准参照抗日战争时期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待遇标准。辖区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生活困难慈善救助经费由市慈善资金列支;辖市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生活困难慈善救助经费由各辖市慈善资金列支。

生活困难的原国民党抗战老兵可以向乡镇(街道)申请,由乡镇(街道)初审通过后,再由辖市、区民政局进行身份甄别,身份甄别确认后,填写《镇江市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生活困难救助审批表》报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受助对象自己办理与个人身份证信息相一致的银行借记卡,由市慈善总会于每月10日通过借记卡按月发放。

目前我市已经完成首批两名生活困难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的救助审批,从4月起每月发放1825元慈善救助金,5月发放到位;今后其他符合条件的发放对象从身份甄别确认后的次月开始发放。发放对象去世,于去世后的次月停止发放救助经费。(记者 朱秋霞)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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