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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检察机关司法为民暖人心

发布时间:2015-04-27 02:47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查办医疗领域职务犯罪……近年来,我市检察机关在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犯罪打击力度的同时,积极开展了一系列“司法为民”活动,努力为“幸福镇江”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 使劳动者“劳有所获”

2014年6月,丹徒区检察院办理了该区第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为17名农民工追回工资近20万元,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殷某某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谢谢检察院为我追回了公司拖欠一年多的工资,不然这一年的辛苦就打水漂了。”农民工老王拿着被拖欠的工资感激地说。

针对这起案件暴露的问题,丹徒区检察院向区人社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提出5条可行性建议。检察建议发出后,丹徒区人社局积极行动,推动该区成立了预防企业领域欠薪工作领导小组、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协调小组,制定出台了《丹徒区预防企业领域欠薪管理办法》《丹徒区关于处置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办案工作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同时开展了“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农民工工资支付”等多项专项检查活动,查处违法企业1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5件。

“在区检察院的推动下,促使全区出台具体的实施办法,建立了查处企业欠薪执法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执法的合力,大大提升查办此类案件的质效。”丹徒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张茂林大队长表示。

据悉,2013年以来,镇江检察机关已办理此类案件17件17人,成功为近500名职工追回被拖欠的工资280余万元。

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 扎紧百姓“钱袋子”

“现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手段越来越有迷惑性。”使句容市检察院办公室主任汪兴东发出感慨的是近日该院提起公诉的一起“山寨银行”案。

2013年12月,张某某将通过提供虚假材料筹建的合作社照着银行的样式进行装修,存款开具的证明也与“银行卡”“存单”“存折”极其相似。仅三个月,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60余万元。但直至案发,两个合作社都未取得银行监管部门的审批,是彻头彻尾的“山寨银行”。案发后,两个合作社被依法查封,涉案存款也已发还受害储户,张某某也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对于此类涉及人员多、金额大,容易引起群体性事件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类案件,检察机关在依法严厉打击的同时,均结合办案积极加大宣传提醒力度,增强市民的防范意识,帮助扎紧百姓的“钱袋子”。句容市检察院将办理的“山寨银行”案件在其微信公众平台对外发布,提醒广大市民“高息存款有风险,存款也需更谨慎。”

丹阳市检察院在办理了一起涉案金额达20亿元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类案件后,专门撰写的一份风险研判报告,得到市委常委、丹阳市委书记童国祥的批示肯定,要求司法机关、金融监管部门要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共同维护金融秩序。

查办医疗领域职务犯罪 维护群众健康权益

药价高,看病难,已经成为老百姓最强烈的呼声,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社会关注的热点,就是检察工作的重点。2014年,全市检察机关针对发生在医疗领域的职务犯罪,开展了一系列查案专项行动。

2014年4月21日,京口区检察院对市中医院原院长王某某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拔出萝卜带出泥,随着药商张某的落马,该院药械科原科长刘某某、药剂科原科长袁某某、药剂科采购员张某某相继被立案侦查。该系列案件的查办,广大网民纷纷点“赞”。

查办案件仅是治标,京口区检察院创新开展庭审预防进行治本。2015年3月27日,市卫生局所属各大医院院长、副院长、科室主任、重点岗位负责人70余人早早来到京口区法院一号法庭,受邀参加王某某案件庭审。

这只是市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市检察机关相继推出保护生态环境的“增绿护蓝”专项行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 “一站式”服务的“检察为民中心”建设……

市检察院检察长俞波涛表示,全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加强和改进司法为民的检察举措,为“幸福镇江”建设保驾护航! (谢昊)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耿业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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