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34岁的男子张某没有工作,却出手阔绰。为偿还大笔外债、维持生计,张某利用身边亲戚暂住的房屋,做起了“三房东”。在收取他人租金后,张某一跑了之,向他租房的人傻了眼。
张某是扬中人,平时不好好工作,花销却不小。张某亲戚戴某在扬中市区工作,离家较远的戴某不愿来回奔波,平常就借住在外地朋友李某租来的屋子里。
2014年4月,李某有事回老家,房子留给戴某一个人住。在此期间,张某因为与老婆闹矛盾,就暂住在戴某那里,为求方便,戴某还给了张某一把房门钥匙。然而,得到钥匙的张某却动起了歪脑筋。在没有征得李某和戴某同意的情况下,张某在网上发布出租信息,并将房子租给了来扬中做生意的黄某,双方谈好一年租金9000元,并签订了租房协议。
2014年5月,正当黄某拿着钥匙带着家人满心欢喜地准备搬进房子时,却被住在里面的戴某和李某赶了出来。愤怒的黄某打电话质问张某,让他返还租金,可花钱大手大脚的张某得钱后已挥霍一空。
此后,张某又多次通过支付少部分租金短期限租赁房子,再通过长期限转租的方式,骗取被害人焦某、陈某、韩某租金共计42000元。
眼见张某退还不了租金,黄某向公安机关报了案。扬中法院审理查明,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
据此,法院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年,罚金5万元。(王辉 朱洁 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