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来自市物价局消息,根据国家发改委和省物价局通知要求,4月20日起,我市工商业用电价格平均每千瓦时降低0.69分。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本次不调整。
根据供电部门按2014年我市工商业用电量测算,此次工商业电价下调,全市工商业全年可减轻电费负担约11129万元。(郑嘉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