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昨天,记者从司法部门了解到,28岁的王某在社区矫正期间吸毒,被警方当场抓获。公检法司多部门联合采取行动,将王某送监执行。
据了解,王某是扬中西来桥镇的一名社区服刑人员,去年底,他因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在缓刑考验期间依法实行社区矫正,但王某依然“任性”,两次在派出所的涉毒尿检中,均检出呈阳性。
由于没有实质性证据,西来桥镇司法所只能对其加强警示教育。但此后,王某屡次未按社区矫正相关要求参加集中教育,也未按要求进行电话汇报,经多次教育仍未改正,先后被给予两次警告处分。
今年3月的一天,王某在家吸食冰毒,被群众举报,当地警方立即赶到王某家中,缴获他用于吸毒的相关工具以及少量毒品等,随后对王某进行的尿检也呈阳性,公安机关当即对其行政处罚。
经多轮商榷,扬中公检法司详细制定了相关措施,随后相关部门启动送监程序,在看守所民警的协助下,押送该犯至江宁监狱,将其收监执行剩余刑期。(王萍 沈湘伟)